关于公布《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的通知

 

川师教〔2022〕12号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意见》和《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教务处拟定了《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经我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意见》和《四川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四川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我校2022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如下:

一、毕业证书的颁发条件

2022届本科毕业生按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完成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毕业标准,完清离校手续,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未达毕业标准的学生,参加以下等级考试达到规定成绩,可以视同为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毕业证书颁发标准:

1.普通类专业学生在本校考点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10分及以上(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的成绩予以认定);

2.艺体类专业学生、普通类专业的体育特招学生或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本校考点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在45分及以上、四川省新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275分及以上;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如修读《大学俄(日)语》等非公共英语科目,参加对应科目的全国四级考试成绩在45分及以上;

二、学位证书的颁发条件

2022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以下条件,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1.完成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的修读且考核合格;

2.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75及以上;

3.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参加以下考试达到相应成绩,可视同为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1)普通类专业学生在本校考点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345分及以上(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的成绩予以认定);

(2)艺体类专业学生、普通类专业的体育特招学生或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在本校考点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四川省新三级考试成绩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310分及以上;

(3)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修读《大学俄(日、法)语》等非公共英语科目,参加对应科目的全国四级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

4.在校期间,外语类(英语、法语、俄语、日语)专业学生参加对应专业的全国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

5.“辅修专业”教育学生的授位条件参照普通类学生授位条件执行。

、部分特殊情况学生证书发放的说明

(一)修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且考核合格,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的外语考试成绩要求方面给予一定的降分政策,具体细则如下:

1.获得以下奖励、荣誉称号的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外语考试成绩可降分执行(降分标准为全国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校英语水平考试等成绩降5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降35分):

(1)参加校级比赛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种市级以上的比赛获奖(仅限个人项目);

(2)获校级一、二等奖学金;

(3)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顶岗支教实习学生”称号。

2.毕业时到部队工作的学生(需经部队政治部来校政审、授予军衔身份入编到部队工作,部队属军工企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在此列)或毕业时参军入伍的学生,仅因外语成绩未达到学校标准而未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经学生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其中毕业时应征参军入伍学生须服役满一年后回校申请补发;

3.2022年7月1日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仅因外语成绩未达到学校标准而未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并提交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因外语成绩未达到学校标准而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降低外语成绩标准(降分标准为全国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校英语水平考试等成绩降5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降35分);

5.因外语成绩未达到学校标准而未获得毕业证书的专升本学生,可降低外语成绩标准(降分标准为全国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校英语水平考试等成绩降5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降35分)。学位证书颁发条件不予降低。

6.以上外语降分条件不可重复、叠加享受,学生仅可按照其中一项条件进行申请。

(二)毕业离校时未修读完成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生,可在最高修业年限(普通类学生自入学之日起6年、专升本学生自入学之日起4年,含休学、留降级时间,参军入伍时间不计入)内回校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或重新学习,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授位条件的,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后补发相应证书。

毕业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毕业资格和授位条件是毕业生工作的核心,各学院相关人员应认真领会、准确解读、广泛宣传,确保2022届毕业学生知晓相关条件,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学生的证书发放工作,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毕业生离校氛围。

 

        四川师范大学

      2022年6月13日


文章来源: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6299

狮子山校区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教务处邮箱

jwc@sicnu.edu.cn

成龙校区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邮编:610101


All Right Reserved . 版权所有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