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
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休学(保留学籍)办理程序

 

一、申请条件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休学:

1.因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息者;

2.因创业或工作实践须暂时中断学业者;

3.因个人原因并经学校审查确需暂时中断学业者;

4.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者。

二、办理方式

公费师范生采取线下办理方式。学生自行下载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公费师范生休学申请表》,并提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到教务处教学行政管理科现场办理(地址:狮山校区生态广场2栋417室,成龙校区第一教学楼B102室)。

其他学生采取网上办理方式

三、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Q:我是还未入学的新生,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A:新生须在入学3个月内,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方可取得学籍。取得正式学籍前,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相关要求可点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Q:休学必须满一学年才能申请复学吗?

A:不一定。确有特殊原因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同意,学生可以在休学满一学期后选择提前复学。但须在新学期开学后4周内回校办理复学手续。

 

Q:我想一次性办理两年休学可以吗?

A:不可以。学生办理休学最长为一年,一年期满如需继续休学应再次申请,办理流程和第一次休学完全相同。

 

Q:学校对休学(保留学籍)的总年限是怎么要求的?

A:因参军入伍申请保留学籍的学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因创业休学的学生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四年,因其他原因休学的学生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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