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试题命制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试题命制
一、学院应根据本学期开课情况及课程大纲确定课程科目的考核方式及命题教师,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考核类型统计表》。
二、所有试题命制必须使用学校当学期统一制定的《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模版》。
三、同一代码课程的试题原则上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的原则,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采用不同试题进行考试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特殊专业的术科考试一般应有两位以上专业教师集体命制完成。
四、建有试卷库或试题库的课程,原则上应从试卷库或试题库中抽题形成试卷,同时,各学院应根据试卷使用情况不断更新、及时补充试卷库或试题库,以保证试卷库或试题库中具有足够数量的试卷供考试使用。
五、命题实行A、B卷试题制(文化素质教育必修课涉及A、B、C卷试题制),试题题意、文字描述应清晰明确,内容准确,不应出现错字、别字。试题考核覆盖面、试题题量、难易程度要适当,且具有区分度,力争使课程考核成绩呈正态分布,试题内容和范围要紧密对接课程目标达成。A、B两套(或涉及C卷)试卷中的内容不得重复。不得出现已考试题的原题。
六、实行试题册和答卷分离制,即每份试题的题间不留空白,学生统一将答卷写在答题纸上。每份试卷均应做到卷面规范、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试卷中各大小试题均要标明分值。各大题题号依次用“一、二、三”等,各小题题号依次用“1、2、3”等,选择题答案编号依次用“A、B、C、D”等。选择题、填空题等需要学生填写部分用括号或下划线其中一种形式标出,多处填写的应分别用“①、②、③”等编号排序。试卷排版要紧凑,凡有附图的,作图应规范,凡使用地图的,需单独附上教学院长审核意见,属开卷、半开卷考的应注明允许所带资料范围。
七、付印试卷原件统一按A4复印纸单面打印,试题纸样应字迹清晰。
八、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并在试卷上明确标注。
第二章 试题审阅
九、命题人员完成命题后,需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试题命制自查表》(见附件6)。
十、各学院应对本学院各专业考试试题进行审查。试题命制和自查完成后,由命题教师交教研室主任审查;教研室主任审查合格并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题审阅表》(见附件7 )后交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阅;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审阅批准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处汇总,最后由教学秘书统一送交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进行抽审。
十一、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在试题审阅中有权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试题提出调整、修改或增删的意见,并责成命题教师进行修改完善。
十二、未经学院审查签字的试卷或学院虽审查签字但学校教务处审查不合格的试卷不予付印,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关人员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第三章 试卷印制
十三、试卷印制单位的资格由教务处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审定确定。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印制单位。
十四、考试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印制。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本院通过审查、同意付印的考试试卷打印稿和电子文本(每门课程两套试题),会同填写的《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印制登记表》于考试前六周送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于学校统一印制试卷。教务处将任选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补、缓考考试题。学院或教研室不得明确指定考试用卷。
十五、试卷印制单位应确保印刷质量与数量无误,保证卷面整洁,文字图表和符号清晰,试题、试题装袋无差错。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制版底稿应妥善保管。
第四章 试卷领取及保密
十六、试卷印制完成后,由各学院统一取回、妥善保管。试卷领取后,学院应对试题管理的全过程负责,并按照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作好试题的保密、保管、分发和回收工作。
十七、保守试卷秘密是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任何涉密人员都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学院应对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实行分别保管、专人管理,凡是接触试题(命题、审题、交题、印刷、保管)和参考答案、评分细则等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如发生试卷泄漏或变相泄漏情况,要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变更试卷或试题内容,以及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试卷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