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
课程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流程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试时间
(一)2021级考试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二)2022级考试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30日。其中,无实践小学期的专业考试时间按照(三)执行。
(三)2023级、2024级考试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
说明:除公共课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外,其余课程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课程教学进度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
二、考试要求
(一)强调课程目标的达成度。期末考试试题的内容应依据《课程大纲》中的课程目标确定考核形式,科学设计分值分布,完全对标对课程目标学习达成情况的评价考核。课程考核完成后应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报告。
(二)实施形式多样化考核。各学院要督促任课教师按照“考核严起来和难起来”的要求,更加规范和有效实施过程化考核。根据课程特点,可采用闭卷笔试、非标开放答辩试、口试、学习成果展示、撰写小论文、作品设计等多样化的期末考试形式,同时认真做好试题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做到以考核提高教学质量。
1.进一步提升命题质量,要切实落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提高命题质量,考试试题内容应以课程大纲为依据,特别注重对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考核,命题涉及知识点覆盖面要广,重点提升对学生能力水平测试,逐步提高考核的难度,进一步强化命题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2.公开近三年的期末考试试题。凡经解密的期末试卷,可要求任课教师将前三学年的期末考试题以课堂试题讲解、练习、小测验等方式向学生公开。
3.期末考试前提交过程考核成绩。各任课教师需在期末考试前在成绩管理系统中提交过程化成绩,提交后不得再作更改。
三、试题命制
(一)命题程序
1.确定考试形式和确定命题教师。教学单位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大纲)确定考试形式和命题教师,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类型登记表》(见附件1)。
2.开展试题命制。命题教师要严格依据课程大纲,按照课程目标达成度要求命制试题,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确认表》(见附件2),试题题型无统一要求,但论述题、案例辨析题、观点评述题、论证题,应用题等开放性测试学生能力和水平的试题原则上应不低于60%。试卷中各大小试题均要标明分值。试题排版要紧凑,凡有附图的,作图应规范。试卷上应注明考试形式(开、闭卷)及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原则上每个班开卷考试比例不得超过50%。每份试卷均需附上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的《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审阅表》(附件3)、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文化素质教育必修课命题三套(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命题两套),专业课命题的套数应不低于两套。试题命制完成后应交教研室主任审查。各学院专业课程命制的试卷均应交到教务处考试科存档,期末考试使用试卷由考试科在学院上交试卷中统一抽取。
本学期每门课程的各套试卷之间不得出现重复的试题,不得出现近三年已使用的试题。
3.组织试题审查。所有课程的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均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由命题教师负责初审、教研室主任(或委托专人)负责复审、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终审(涉及教研室主任的命题应指定一名教师复审)。
审题时应保证试题、试卷的质量,突出试题的挑战度和拔高性,确保试题、试卷无重复,不得出现有意识形态问题的试题、试卷。
教研室主任审查试卷,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目标及教学大纲要求,对试题提出调整、修改或增删的意见;教研室主任审查合格并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审阅表》(见附件3)后交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审阅;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审阅批准后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试卷格式
1.试卷格式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模板》(见附件4)执行,要做到卷面规范、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
2.考核方式为论文写作、调查报告的课程,可将论文题目制作成题单,并附上《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查专用封面》(见附件5)。
(三)试卷提交及印制
1.全校性公共课(含需要统一组织考试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试题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统一交教务处考试科(狮山校区生态广场2栋418室),由教务处统一制卷。2021、2022级公共课及需要统一组织考试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收题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2023、2024级的公共课收题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提交试题时,同时还应提交《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审阅表》(见附件3)。
各教学单位还应在上述两时段提交对应年级的《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类型登记表》(见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印制登记表》(见附件6)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专业课试题的制卷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完成。各学院专业课试卷如需要由学校统一印制,请按照公共课规定的交题时间将试卷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教务处考试科。请务必确保试卷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一致。
四、考试组织
(一)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牵头的期末课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各环节工作安排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各学院应在期末考试期间,应做好考试的组织、巡查和保密工作,试卷应有专人保管、收发。
(三)全校性文化素质教育必修课(含需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详见附件7)。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需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考试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四)2023、2024级期末课程统一考试将继续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场编排,各学院在进行考场编排时,考场人数不得大于系统限制的最大人数。每个考生每天考试场次不应超过3场,各学院期末考试时间请严格按照通知时间执行,不得提前结束。每个考场原则上应按照30-40个考生/2位监考教师的比例配备监考教师,监考教师通过考试管理系统按照交叉监考的原则随机安排,原则上研究生不应参加监考,考室座位安排应为间隔两个座位安排1个考生。
(五)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考试时,任课教师必须到教室监考,考试结束后由开课学院安排专人(原则上应由任课教师担任)将学生试卷统一收回评阅。为保证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学内容的完整性,提前组织考试的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5月16日。
(六)各学院应分别于2025年5月6日、6月13日前将期末考试的《四川师范大学考试日程安排表》(见附件8)、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及巡查安排表、期末考试课程教考分离实施方案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交教务处考试科。
(七)各学院应切实做好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等实践环节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考核(考试),确保教学计划和指导力量的落实,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八)本学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原则上应使用网上阅卷系统命题、组卷,由开课学院扫描试卷后安排教师流水评阅;其他课程鼓励学院选择采用网上命题、组卷、评卷。同时,各学院各专业专业核心课程也应全面采用网上阅卷系统开展命题、组卷和评卷工作。
五、考试成绩
(一)过程化考核成绩
过程化考核成绩应根据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如实记载,做到给分有据、分布合理。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前(2021、2022级在2025年5月9日前,2023、2024级在2025年6月13日前)将过程化考核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提交学院审核,所有的课程期末考试的实施应在任课教师对过程化考核成绩提交后才能进行,各学院应及时对各任课教师过程化考核成绩提交情况进行审核。
(二)期末考试成绩
请任课教师于考试完成一周内(2021级在2025年5月23日前,2022级、2023级、2024级在2025年7月12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生成绩登录,并提交至学院,各学院教务办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所提交成绩在教务系统内进行审查,确保无误后提交教务处。
(三)学生查卷
如学生对成绩有质疑,可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查卷申请,开课单位在第三周内完成查卷,并报教务处修改成绩。
六、材料归档
各教学单位应督促任课教师在考试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成绩及相关存档资料,并做好考核资料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应包括空白试卷、试卷审阅表、过程考核成绩册、学生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细则)、课程考核目标达成度报告等材料。过程化考核的课程,还应在试卷袋中留存半期考核、阶段性考核、学生作业等过程性考核的记录。实践类课程应做好课内实践、实习实训、实验报告等其他过程性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一)保密要求
1.参与试题命题、审核、试卷收集、保管、参与试卷印制及封装的所有人员都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更不得出售试题试卷,谋取利益。
2.参与命题和审核的教师不得以划重点、练习、小测试等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
(二)监考要求
各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四川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各学院应认真落实教师监考资格,严格遵守“未经过考前培训的教师不得参与期末考试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应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监考教师不得处理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等要求。
考试时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开展监考工作。除核对学生有效证件以外,还应在学生签到时核对学生座位号,并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调整座位。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按要求收齐试卷并交叉清点确保无误。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建立学生监督机制,凡学生投诉或发现命题教师、监考教师有违规违纪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问责追责。
3.考风考纪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重视诚信教育工作,大力开展考试诚信宣传,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培养诚信品格,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均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考试本科生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相关安排的通知附件.zip
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