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凸显项目育人实效,同时清理建设期满还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顶点课程建设项目
2022年: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示范课程)、课程建设项目(交叉学科课程、一流本科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2023年1月立项的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也可提前申请结题。
本次需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顶点课程:参照《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顶点课程立项项目建设要求》,编写顶点课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教材一本或发表一篇此项目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并在结题申请表中融入顶点课程的其他建设要求等。
2.课程思政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要求选编5个以上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录制与“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配套的课程视频,公开发表至少1篇“课程思政”类教学研究论文。
3.课程建设项目:交叉学科课程应将相关学科前沿知识融入课程教学内容;一流本科课程应按照对应类型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分标准达到60分及以上。交叉学科课程、一流本科课程、文化教育课程均应已面向学生开设运行至少2个学期。
4.核心课程项目:参照《四川师范大学核心课程建设规范》梳理、凝练课程知识体系及内容,更新课程内容,革新教学模式,并落实运行至少一个教学周期。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教学团队教学情况、课程建设及应用情况、课程建设计划的完成情况、课程建设成效、课程特色与创新等,要求条理清晰、数据详实、论证充分。
具体结题要求详见附件2。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限期整改、撤项。
“通过”项目将由学校统一划拨剩余建设经费,并在结题通过当年年底按《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学术奖励办法(试行)》(川师校〔2022〕114号)核算工作量;
“限期整改”项目原则上整改期为本次结论发布后一年内;
“撤项”项目将收回已划拨建设经费,同时取消下一期校级教改项目申报资格。
四、结题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表》(课程建设项目)(附件3)及按不同项目类型需要以附件形式提供的支撑材料;
2.《四川师范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课程建设项目)(附件4)。
五、结题流程
1.9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9月30日前:学校完成结题验收并统一公布验收结论。
3.提交要求:
(1)电子材料:压缩包发送至:csjwc@126.com (以学院为单位)。包含以下材料:
①学院汇总表;
②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该项目所有结题材料(验收表、支撑材料等)。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项目负责人-年度-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类型包含:课程思政、课程建设。
(2)纸质材料:
①学院汇总表(签字、盖章);
②各项目结题验收表(只需打印至签章页);
③前面①②两样材料一式1份。
5.联系方式: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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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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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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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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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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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6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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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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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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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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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6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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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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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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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1:2021—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需结题项目一览表
附件2:2021—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表(课程建设项目)
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课程建设项目)
(点击下载通知及附件)
教务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