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请退学办理程序
学生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以下流程办理:
1.学生申请。学生登录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退学申请,并准备《四川师范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学校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专栏下载、填写并打印)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须由家长本人写明“同意***退学”并签名,由学生本人写明“我承诺家长意见确由家长本人签署,如有代签,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签名);
2.学工办审核。学生或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学工办审核学生材料并在《退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上传附件。学生将经学院审核并签章的《退学申请表》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上传教务管理系统;
4.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教行科复审学生申请,审核通过转到校内职能部门办理过程;
5.职能部门审核。教务处教材科退订教材;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开设学院教务办退课、核查学生在校期间成绩是否已登录完毕;图书馆核查借阅书籍归还情况;后勤集团一卡通中心退卡;后勤集团宿舍管理中心退宿;计划财务处结算费用;
6.学生现场确认。教务处教行科在所有职能部门办理完成后将学生学籍状态置为“退学待确认”状态。学生须持《退学申请书》、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到教务处教行科(狮子山校区生态广场2栋417室,成龙校区第一教学楼B102室)现场确认,并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和《四川师范大学退学证明》。教务处更改学生学籍状态为“退学”。
7.学生离校。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学院辅导员老师处提取个人档案;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凭《退学证明》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迁移户籍手续。